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添加时间:(二)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三)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固定收益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30万元,投资于单只混合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40万元,投资于单只权益类产品、单只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本意见正式实施后,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建立工作机制,持续监测资产管理业务的发展和风险状况,定期评估标准规制的有效性和市场影响,及时修订完善,推动资产管理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二十七、对资产管理业务实施监管遵循以下原则:(一)机构监管与功能监管相结合,按照产品类型而不是机构类型实施功能监管,同一类型的资产管理产品适用同一监管标准,减少监管真空和套利。
(二)实行穿透式监管,对于多层嵌套资产管理产品,向上识别产品的最终投资者,向下识别产品的底层资产(公募证券投资基金除外)。(三)强化宏观审慎管理,建立资产管理业务的宏观审慎政策框架,完善政策工具,从宏观、逆周期、跨市场的角度加强监测、评估和调节。
公开资料显示,高瓴资本,管理着价值超过5000亿人民币的资产,其受托管理的资金主要来自全球性机构投资人,包括全球顶尖大学的捐赠基金、主权财富基金、养老基金及家族基金等。与高瓴资本角逐的厚朴资本,成立于2007年,是一家专注于中国的私人股权投资基金,管理资金规模超过25亿美元,曾投资了蘑菇街、小米、蔚来汽车、马蜂窝、商汤科技、海航蓝海临空等企业。
目前来看,这一“交易”最大的受益方是美国和以色列。尽管巴勒斯坦人可以实现建国的梦想,但却是残缺不全的‘有限主权’国家。“世纪交易”对于阿拉伯国家“被占领土”、难民问题等长期困扰巴以双方的‘世纪难题’,特别是对耶路撒冷地位的安排,是阿拉伯人难以接受的。从当前地区形势来看,美国的真实目的是,通过该计划拉拢阿拉伯国家同以色列一道共同应对伊朗不断上升的地区影响力,这是对现实地缘利益的考量,也是对当前面临的地缘威胁所做出的反应。阿以问题在近年来不断被边缘化的处境中重新进入人们的视野,但这一次则是以美国中东政治版图上的一颗可利用的棋子的形式出现。
金融机构不得以受托管理的资产管理产品份额进行质押融资,放大杠杆。二十一、公募产品和开放式私募产品不得进行份额分级。分级私募产品的总资产不得超过该产品净资产的140%。分级私募产品应当根据所投资资产的风险程度设定分级比例(优先级份额/劣后级份额,中间级份额计入优先级份额)。固定收益类产品的分级比例不得超过3:1,权益类产品的分级比例不得超过1:1,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混合类产品的分级比例不得超过2:1。发行分级资产管理产品的金融机构应当对该资产管理产品进行自主管理,不得转委托给劣后级投资者。